专题研究 / TOPICS
经典案例 / CASE
案例多媒体 / VIDEO
专家智囊 / EXPERT
郭帆(GuoFan)

北京山合水易机构 董事长兼总裁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院长

高端休闲度假产业规划专家

《中国旅游报》、《农民日报》专栏作家

教学多媒体 / VIDEO

专家学者热议《旅游法》草案旅游业将有法可依

作者:赵朴 | 来源:原创 | 时间:2012-09-24 | 关键词:旅游规划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揽客、强迫购物将停业甚至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导游不准收受游客"小费"……《旅游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旅游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和广大旅游者一直期盼的旅游法终于浮出水面。

  今天上午,湖南省旅游局组织召开《旅游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主任梁肇洪,省旅游局局长杨光荣出席。会议由湖南省旅游局副局长熊健主持。省旅游局机关处室、市州旅游局、旅游院校、旅游规划单位和旅游饭店、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代表参与会议。

  此次提请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共设十章98条,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权利救济等内容作了规定。旅游法草案内容丰富,不但对旅游者权利和义务作出相应规定,还对政府层面的旅游规划提出明确的法律要求。对于广大旅游消费者来说,这部法律对旅行社经营、旅游合同订立、旅游经营违法处罚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目的就是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保护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旅游法》草案对旅游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针对"零负团费",《旅游法》草案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针对强迫购物和另行付费,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团队旅游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此外,草案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对于这几年频繁出现的景区门票涨价问题,《旅游法》草案规定,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针对旅游者维权困难,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会上,湖南省旅游局各科室负责人、旅游院校专家代表和旅游企业负责人都对《旅游法》草案阐述自身的认识并提出了建议。

  参会代表们认为,我国旅游业已进入大旅游时代,单靠行政手段已无法解决许多深层次问题,必须寻求制度化保障,旅游业迫切需要制定旅游法明确一些基本法律规范和旅游合同特殊规定,建立和改进旅游与相关行业管理的协调机制。可是,尽管《旅游法》草案的出台让旅游行业从此有法可依,可是草案中多处条款更有待于细化和商榷。比如自助游组织者的责任,现如今自助游越来越多,对于"驴友"中"驴头"的责任该如何界定需要考虑。还有露营地提供者的责任,其往往不是经过许可的旅游经营者,一旦露营时出了事故,责任该如何追究。再如草案规定"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得违法索取小费"。不知草案是如何界定"小费"的。如果游客是自愿支付额外的"酬谢",那此举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再如,漂流行业按照《旅游法》草案是由海事、体育局、水利和当地政府共同监管,可是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这就容易产生管理空白地带。

  讨论座谈会后,所有参会代表的各项意见将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审议。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网址:http://www.shsee.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 -1号楼(中关村数字电视产业园区内)
      电话:400-650-6990     010-84098642 
      传真:010-64152865     邮箱:info@shsee.com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