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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帆(GuoFan)

北京山合水易机构 董事长兼总裁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院长

高端休闲度假产业规划专家

《中国旅游报》、《农民日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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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补贴大全来了!

作者:山合水易 | 来源: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 时间:2017-03-02 | 关键词:政策法规,农业补贴政策

  2017年农民朋友可以申请的国家财政补贴涉及蔬果种植、茶叶种植、林业、各类特色农庄等多个领域。此外,还有31个补助项目可以申请。具体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1.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

  可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

  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

  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陆地1000亩以上

  2.林业产业

  可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项目补贴: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

  可申报: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

  项目补贴:一般补贴在10-30万

  可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3.观光类农庄

  观光类农庄: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

  贫困村建设项目: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

  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2017年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4.运动体验类农庄

  可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儿童以及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特色:优雅环境、运动拓展、活动体验、亲子教育等。

  适合人群: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或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选址:这类农庄多设置于市郊。

  5.特色文化类农庄

  可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

  定位:休闲农庄

  发展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

  6.科教类农庄

  可申请: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主要目的:农庄内利用现有的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并逐步将自主研发的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并将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展示、展览与体验,让人们认识并体验现代农业的进步与技术发展。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农庄都会有相互的融合,都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资金的申请,例如科技类农庄同时可以发展农业产业,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发展观光餐饮。关键是庄主们要学会将自己的农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解,既可以享受产业类,又可以向科技类、旅游类和特色类靠拢,争取从多个部门申请到更多的资金。

2017年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三十项可申报的补助项目

  一、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

  2.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1.受理部门:发改委

  2.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三、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

  2.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四、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2.扶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3.申请补助数额:5000元/亩,300万以内。

  4.申请申报时间:7-8月

  五、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1.受理部门:财务部

  2.申请补助数额:100-500万

  3.申请申报时间:12月之前

  六、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30%左右

  2.申请申报时间:12月

  七、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1.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2.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3.申报时间:6月

  八、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800-15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2月

  九、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

  2.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3.申请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4.申请申报时间:5-6月

  十、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1.受理部门:财务部

  2.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3.申请补助数额:12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6-8月

  十一、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每亩补助1100元

  2.申请申报时间:3月

  十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1.受理部门:财务部

  2.申请补助数额:500万元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十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3.申请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8月

  十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1.受理部门:科技部

  2.申请补助数额:60-300万元

  3.申请申报时间:4月

  十五、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7月

  十六、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1.受理部门:财政部

  2.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3.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十七、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1.受理部门:财政部

  2.申请补助数额:500-800万元

  3.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十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8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6-7月

  十九、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1.申请补助数额:80-12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3月

  二十、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3.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6-8月底

  二十一、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2月

  二十二、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1.受理部门:发改委

  2.申请补助数额:200万-2亿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十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

  1.受理部门:财务部

  2.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的10%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十四、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300万

  2.申请申报时间:9月

  二十五、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

  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的30%

  2.申请申报时间:12月

  二十六、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200-10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7月

  二十七、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申请申报时间:12月

  二十八、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财政部

  2.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3.申请补助数额: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

  4.申请补助方式:采用“先建后补”

  5.申请申报时间:5月

  二十九、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3.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三十、扶贫项目

  1.受理部门:国家扶贫办

  2.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3.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三十一、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的30%

  2.申请申报时间:5月

2017年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不予受理的项目

  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已申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单位申报的项目、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申报的项目、其他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