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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帆(GuoFan)

北京山合水易机构 董事长兼总裁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院长

高端休闲度假产业规划专家

《中国旅游报》、《农民日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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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

作者:山合水易研究中心 | 来源:原创 | 时间:2014-05-06 | 关键词:主题饭店 主题酒店

  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

  引 言

  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和饭店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创造行业新的品牌,使消费者享受更温馨、更丰富的服务产品,形成更为深刻的消费体验,主题化建设已成为二十一世纪中国饭店发展的方向之一。

  近年来,结合四川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饭店行业实际,四川省旅游局高度重视饭店特色化、主题化建设,目前全省范围内形成了一批在全国颇具影响力的主题旅游饭店。为进一步探索主题旅游饭店的特性与规律,引导饭店在创建过程中立足市场,开拓资源,完善服务,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本着标准引导、鼓励创新、形成特色、塑造品牌的原则,特提出本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服务质量及管理制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合法营业的各种类型的旅游饭店。

  本标准规定了主题旅游饭店的基本要素和相应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4308-2003 旅游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

  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GB 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LB/T007-2006 绿色旅游饭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游饭店

  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

  3.2 主题旅游饭店

  主题旅游饭店是指以某种特定的主题为核心,在饭店建筑设计、环境设计、装饰用品设计、服务方式设计、产品形态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方面表述同一的文化理念,展示同一的文化形象,传递同一的文化信念,并能够以个性化的具象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物质享受,并产生精神感染力的旅游饭店。

  3.3 符号

  以太阳神鸟图案为素材形成的符号作为主题旅游饭店的标志。

  3.4等级

  根据旅游饭店主题化建设的程度与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主题旅游饭店。级数越高,表示旅游饭店的主题化程度越高。

  4 类型的划分和依据

  4.1主题旅游饭店的创建工作应该根据饭店实际,循序渐进。按照饭店服务功能,主题化建设分为主题环境与建筑、主题前厅、主题客房、主题餐饮、主题康乐五个区域。

  4.2 在上述五个区域中,饭店围绕同一主题,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取得综合性必备项目评分表及相关区域评分表的合格分数,即获得相应等级主题旅游饭店称号。完成一个区域的主题化建设,即获得一级主题旅游饭店称号;完成两个,即获得二级主题旅游饭店称号。以此类推,五个区域均实现主题化建设,即获得五级主题旅游饭店称号。

  4.3 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按照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和各区域的划分条件执行。

  4.4 凡合法营业、客房数不少于20间的旅游饭店,按照主题化建设情况,可申报相应的主题旅游饭店等级。

  4.5 主题旅游饭店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现行的国家与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 综合性必备条件

  5.1主

  5.1.1主题是一种中心思想,是主题旅游饭店的核心和灵魂。饭店各区域的设计建设、装修装饰、服务内容和方式应围绕同一主题开展。

  a.主题有深刻性。能体现一种最有特色、最具影响力的要素,如历史文化、自然风貌、生活方式、民风民俗等内涵;能为饭店所在地塑造良好形象产生积极作用。

  b.主题有审美性。符合饭店特性,能够支撑饭店营造出一种独特的文化氛围和形象。

  c.主题有识别性。通过艺术处理形成易于识别的特征,能为大多数人喜闻乐见,激发消费需求。

  d.主题有拓展性。能为消费者提供文化感受与体验;能为饭店服务产品创新提供丰富的素材;能为促进饭店产业链发展提供宝贵资源。

  5.1.2 主题符合饭店市场定位,适应消费需求的发展趋势,具有吸引力和可持续性。

  5.1.3 主题与饭店所在区域的文化背景、环境风貌协调、共生。

  5.1.4 主题符合饭店功能,表现的手段和方式有助于服务功能的更好发挥。

  5.1.5主题文化符号经过提炼,符合主题内涵。

  5.1.6依据主题内涵,基本色调协调,富有美感。

  5.1.7饭店主题宣言制作精美、清晰,陈列位置显著。

  5.1.8有集中或系列展示主题的场所、方式与物品。

  5.1.9服务方式能够体现主题。

  5.2 服务

  5.2.1 服务功能和设施紧扣主题。

  5.2.2产品或服务项目具有拓展性。

  5.2.3 功能区域命名与主题相适应。

  5.2.4 功能区域设计规范,方便客人消费活动。

  5.2.5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牌、指示牌等制作精美,具有文化特色。

  5.2.6 灯光设计及运用有助于主题氛围的营造。

  5.2.7 艺术陈设规划合理,符合主题,造型美观,维护良好。

  5.2.8 服务程序规范,有特色,利于客人对主题的体验。

  5.2.9 有“饭店文化导游”,提供主题解说服务。

  5.2.10饭店公共区域和客房有介绍主题的宣传资料或店刊。

  5.2.11 有主题饭店网站或网页。

  5.3 管理

  5.3.1 管理制度符合主题饭店运营要求。

  5.3.2 主题创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5.3.3 有系统的主题文化培训计划。

  5.3.4 有部门或专人负责主题文化的深度开发及相关产品的研发。

  5.3.5 有创建主题的专项预算。

  5.3.6 员工制服体现主题文化,美观大方,方便服务。

  6 主题环境与建筑的划分条件

  6.1 建筑设计与建造

  6.1.1 感知性

  a. 建筑符号的内涵与外延符合主题要求。

  b. 建筑造型、体量与周边环境协调。

  c. 建筑外观能够传递主题文化的信息。

  6.1.2 表现性

  a. 外观有装饰,有主题文化符号。

  b. 建筑材质与风格、造型协调。

  c. 主体色调符合现代审美要求。

  d. 有建筑景观照明。

  e. 店标等规范、清晰,制作精美,位置合理。

  6.1.3舒适性

  a. 建筑内部构造科学,各功能区划分合理、连接紧密,消费、服务与管理流线清晰、通畅。

  b. 内部空间舒适,有听觉、嗅觉、视觉与触觉设计。

  c. 各功能区氛围良好,有助于顾客的体验和感受。

  d. 设施设备配置合理,方便客人消费活动。

  6.1.4 合一性。建筑设计有利于主题所包含的各种资源元素的综合开发与展现。

  6.2 门前区域

  6.2.1 门前区域精心设计,特色突出。

  6.2.2 采用与主题相适应的铺装。

  6.2.3 回车廊体量与建筑匹配;造型有特色,有装饰图案;顶棚灯具选用考究,照度充足;摆放设施与建筑风格一致。

  6.2.4 大门的类型、装饰与建筑风格协调,体量适宜,功能完善。

  6.2.5 边界隔离方式与主题相吻合。

  6.3 停车场

  6.3.1 位置合理,流线清晰、畅通。

  6.3.2 区域指示符号牌制作精美,图形规范,位置合理,含有主题元素。

  6.4 环境

  6.4.1 环境美化设计符合主题风格。

  6.4.2饭店辅助建筑、设施与主体建筑风格协调。

  6.4.3广告牌、空调机等室外附属设施及线路规范、整洁,视觉效果好。

  6.4.4车辆停放整齐,物品管理有序,不影响环境氛围。

  6.4.5建筑外观墙体、灯光、标识、标牌等维护保养及清洁卫生良好。

  6.4.6植物选择合理,体量适宜,修剪得体。

  6.5 符合本标准“综合性必备条件”的规定,附表1“综合性必备项目评分表”得分不低于120分;附表2“主题环境与建筑评分表”得分不低于75分。

  7 主题前厅的划分条件

  7.1 总体要求

  7.1.1 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线顺畅。

  7.1.2装修、装饰选材合理,风格突出,形成浓郁主题氛围。

  7.1.3 各类设施材质协调,造型美观,摆放合理,特色鲜明。

  7.1.4 中心艺术品或浮雕、壁画等能够体现主题文化。

  7.1.5 墙面、地面或家具装饰有主题文化符号。

  7.1.6天花造型及装饰符合主题要求,形成良好视觉效果。

  7.1.7灯饰造型符合主题风格,满足目的物照明需要,能够烘托主题。

  7.1.8盆栽植物造型美观,体量适宜;花盆形质考究。

  7.1.9 家具配置合理,制作精良,具有文化特色。

  7.1.10 电梯间、电梯轿箱具有良好文化氛围,艺术品、标识物等有特色。

  7.1.11背景音乐曲目适宜,音质良好、音量适中,能够烘托主题文化气氛。

  7.2 总服务台

  7.2.1材质考究、造型别致,符合主题色调,有主题文化符号装饰。

  7.2.2总服务台背景有创意设计,能够展示主题文化,形成亮点。

  7.2.3 提供介绍主题文化的宣传品或资料。

  7.3大堂副理台位置合理、规格适度、造型独特。

  7.4提供店内主题文化咨询和导游服务。

  7.5 客座位置合理,配备主题宣传资料。

  7.6 大堂吧

  7.6.1 设计精美、契合主题,与前厅整体氛围融合。

  7.6.2 器皿精巧,特色突出。

  7.6.3 根据主题开发特色饮品。

  7.6.4酒水单、价目表等设计精致,有特色。

  7.7 公共卫生间位置合理,依托主题,有专业设计。

  7.8 商务中心、书店、鲜花店、商场、精品店等标识清晰,氛围协调。

  7.9有围绕主题的特色商品销售。

  7.10符合本标准“综合性必备条件”的规定,附表1“综合性必备项目评分表”得分不少于120分,附表3“主题前厅评分表”得分不少于75分。

  8 主题客房的划分条件

  8.1总体要求

  8.1.1主题客房数量不低于饭店客房总数的70%。

  8.1.2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舒适度良好。

  8.1.3客房及其公共区域氛围具有文化性、艺术性、体验性,融入绿色环保理念。

  8.1.4有与主题客房相关的服务程序。

  8.1.5有确保客房安全的措施和制度。

  8.2 主题客房要求

  8.2.1客房门及门牌应具有主题文化元素。

  8. 2.2室内家具配置齐全,摆放合理,体量适当;材质、工艺、色彩与主题风格协调。

  8. 2.3地面及墙面装饰材料、图案、色调依据主题精心设计、工艺精良、特色鲜明。

  8. 2.4灯饰造型有特色,符合客房照度和目的物照明需要;开关布局合理,方便客人使用。

  8. 2.5室内(含卫生间)有体现主题的装饰品与工艺品摆件。

  8. 2.6布草质地优良,有特色床上装饰物。

  8. 2.7文印品设计考究,色彩协调,制作精良,含有主题元素。

  8. 2.8有介绍主题的阅读物和介绍特色服务项目的相关资料,或饭店主题专用电视频道。

  8. 2.9纸质礼品袋制作精良,有主题饭店标识。

  8.2.10 洗浴用品富有特色,体现绿色环保理念。

  8.2.11浴衣、睡衣、拖鞋等质地柔软,风格独特,满足客人需求。

  8.2.12客房配备具有特色的饮品与小食品,杯具、用具具有艺术性和文化性。

  8.3符合本标准“综合性必备条件”的规定,附表1“综合性必备项目评分表”得分不少于120分,附表4“主题客房评分表”得分不少于75分。

  9 主题餐饮划分条件

  9.1总体要求

  9.1.1围绕主题设有适应各种需要的餐饮服务区域,如中餐厅、外国餐厅、风味餐厅、咖啡厅、茶艺馆、酒廊等。

  9.1.2 各餐饮服务区域命名与主题有关联。

  9.1.3 各餐饮服务区域风格地道,格调高雅,具有文化特色。

  9.1.4各餐饮服务区域有与主题相符的服务设计。

  9.2标识标牌造型典雅、易于识别,包含主题元素。

  9.3家具配置合理,材质、工艺、色彩与主题风格协调。

  9.4灯饰设计考究、材质运用合理,营造舒适的餐饮氛围。

  9.5服务台与整体风格协调,装修考究,布置艺术。

  9.6餐饮服务区域有墙饰和工艺品摆件。

  9.7背景音乐曲目适宜,音质良好,音量适中。

  9.8菜谱及酒水单具有文化性,装帧精美;主题宴会菜单精心设计,具有纪念价值。

  9.9餐饮用具设计独特,与菜品、饮品搭配协调,具有品味。

  9.10有主题宴会、特色菜品和饮品,宴会厅或宴会单间主题突出,风格鲜明。主题宴会服务仪式化、情节化。菜品有适度解说,形成故事性、趣味性。

  9.11有与主题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员工制服,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实用性。

  9.12符合本标准“综合性必备条件”的规定,附表1“综合性必备项目评分表”得分不少于120分,附表5“主题餐饮评分表”得分不少于75分。

  10 主题康乐划分条件

  10.1总体要求

  10.1.1 围绕主题设有适应各种需要的康乐服务功能区域。如歌舞厅、演艺厅、影剧院、温泉或洗浴中心、展览室或博物馆、武术馆、养生馆或其他运功、休闲、娱乐等项目。

  10.1.2各康乐服务项目有主题活动设计与服务。

  10.1.3各康乐服务项目内容健康。

  10.1.4有安全设施及应急方案。

  10.2 主题康乐服务功能区域建设。

  10.2.1各部位建筑造型独特,风格鲜明,装修装饰与饭店主题相协调,命名与主题、功能相适应。

  10.2.2各服务区域设计规范,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齐备,有方便客人的使用说明。

  10.2.3标识标牌、项目使用说明牌及服务项目价目表等与整体风格相适应。

  10.2.4区域环境美化设计与主题相适应,绿色植物规划合理,造型美观,维护情况良好。

  10.2.5各部位建筑与服务区域灯光运用科学,夜间照明良好。

  10.3主题康乐服务项目设计

  10.3.1依据主题设计项目,开发产品。

  10.3.2康乐项目适应市场发展趋势,产品时尚、健康,深化主题文化的影响力。

  10.3.3主题活动具有文化性、参与性、趣味性。

  10.3.4 有主题活动宣传促销措施,引导参与。

  10.3.5有专业指导人员和服务人员。

  10.4符合本标准“综合性必备条件”的规定,附表1“综合性必备项目评分表”得分不少于120分,附表6“主题康乐评分表”得分不少于75分。

  11 主题旅游饭店的评定

  11.1 参评资格

  全省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饭店。

  11.2评定机构及权限

  11.2.1四川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统筹负责组织和领导主题旅游饭店的评定工作,制定评定工作实施办法和评定细则,授权督导市州及以下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开展主题旅游饭店评定工作,并保有对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所评主题旅游饭店的否决权。

  11.2.2市州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根据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授权和督导,组织本地区主题旅游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并保有对本地区下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所评主题旅游饭店的否决权。同时,负责将本地区所评主题旅游饭店的批复和评定检查资料上报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备案。

  11.2.3县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根据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授权和所在市州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的督导,实施本地主题旅游饭店的推荐、评定和复核工作。同时,负责将本地区主题旅游饭店的推荐或评定检查资料上报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

  11.3评定程序

  11.3.1饭店向所在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提交评定申请报告及有关表单。

  11.3.2饭店所在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向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推荐申报饭店,或根据授权对申报饭店进行评定,并将有关评定检查情况上报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

  11.3.3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对申报饭店进行评定。

  11.3.4评定结束后,达到标准要求的予以通过并公告,由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颁发证书及主题旅游饭店标牌。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不予通过。

  11.4评定人员资质

  11.4.1熟悉旅游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备旅游饭店企业文化建设相关知识。

  11.4.2热爱旅游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11.4.3具有较丰富的饭店经营管理或旅游行业管理经验。

  11.4.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11.4.5通过培训取得主题旅游饭店评定员资格。

  11.5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廉洁高效。

  11.6凡取得三级主题称号以上的主题旅游饭店在申报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级)旅游饭店时,如在旅游星级饭店评定的星级划分条件上与《旅游星级饭店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存在差距的,按照《旅游星级饭店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7.5.3的相关要求,可以向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提出星级申请。

  11.7标志管理

  11.7.1主题旅游饭店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制度。

  11.7.2经评定的主题旅游饭店授予相应标志,并颁发证书。

  11.7.3主题旅游饭店标牌由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统一制作、核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和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11.7.4 自颁证之日起,标志的使用期限为五年,期满须重新申请、评定。

  11.7.5经评定的主题旅游饭店由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每三年组织复核。

  11.7.6凡标志使用有效期满而不继续申请的,不得继续使用标志。

  山合水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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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